重要通告 | 绿叶公司依法维权,打击假冒!
重要通告
致各经销商及广大消费者:
感谢您长期对苏州绿叶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重通支持以及对我公司产品的认可,鉴于市场上长期存在假冒、告绿仿制我公司产品的司依情况,为维护消费者及我公司的权打合法权益,我公司一直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击假现将近期处理的重通一起维权案件通告各经销商及广大消费者:
2020年1月,我公司发现石家庄市蓝翔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侵权人”)长期在其生产的告绿洗衣液商品上使用标识↓↓↓

该标识与我公司持有的权打第9151862号“绿叶”商标存在高度相似↓↓↓

且侵权人生产的重通商品在外包装的设计上也与我公司产品高度相似,意图混淆消费者。告绿
2020年2月-4月,司依我公司排查到侵权产品的权打销售店面;2020年7月,我公司完成对侵权行为的击假取证保全工作;2020年9月27日,我公司正式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害商标权纠纷”诉讼。2020年11月16日,侵权人与我公司诉讼中达成调解:
1、侵权人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商品上使用与“绿叶”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并立即销毁所有侵权商品;
2、侵权人向我公司出具道歉信(见下文);
3、侵权人赔偿我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见下文);
4、将注册的“正绿叶”商标无偿转让给我公司。
我公司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公司在此严正申明:对于市场上假冒仿制我公司产品、侵害我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严厉打击,我公司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并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以保护我公司各经销商及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也请各经销商及广大消费者积极向我公司提供侵权人的违法线索,对于提供线索属实者,我公司将给与一定奖励。特此通知!
苏州绿叶日用品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
通告原文

侵权人致我公司的
道歉信

侵权人致我公司的
赔偿付款凭证

依法维权,打击假冒
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太极拳)














